證券代碼:601777 證券簡稱:力帆股份 公告編號:臨2020-015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違規(guī)擔保事項監(jiān)管工作函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力帆股份”或“公司”)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《關于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有關違規(guī)擔保事項的監(jiān)管工作函》(上證公函[2020]0261號,以下簡稱“工作函”),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(guī)定,現將工作函全文公告如下:
根據你公司披露的《關于公司自查對外擔保事項的公告》,你公司存在多筆對控股股東的違規(guī)擔保,涉及金額5.50 億元,其中有2 億元于2020 年3 月21 日到期,將構成逾期擔保。根據本所《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第17.1 條規(guī)定,現將相關要求明確如下:
一、請公司核實產生大額違規(guī)擔保的具體形式和原因,明確相關責任人及追責措施。
二、請公司董事會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,維護全體投資者的合法權益。
三、公司董事會應當勤勉盡責,高度重視存在的違規(guī)擔保問題,及時完成整改。若未能及時完成整改,我部將根據《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,采取相應的監(jiān)管措施。
四、公司應全面核實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違規(guī)擔保、資金占用、債務情況及資產凍結等事項,評估可能對上市公司造成的影響,充分揭示風險,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。
請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內容,上市公司、控股股東及實控人、全體董事、監(jiān)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(tài)度,盡快妥善處理上述事項,認真落實本工作函要求,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。
特此公告。
力帆實業(yè)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0年3月21日